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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全国高校辅导员提升政治能力培训班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3-11-16

学工函〔2023〕60号

关于组织参加全国高校辅导员提升政治能力培训班的通知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全国高校辅导员提升政治能力培训班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3〕9号)精神,现就组织参加全国高校辅导员提升政治能力培训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教育引导本校辅导员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进一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提升政治能力和育人水平,助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培训安排

2023年7月10日,全体专兼职辅导员通过高校辅导员队伍能力提升大数据赋能平台(https://www.gxfdy.edu.cn/fdyfn/index.html#/login,以下简称大数据赋能平台)收看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怀进鹏开班报告。

2023年7月17日—21日,线上开展集中培训和分组研讨。各学院组织专兼职辅导员通过大数据赋能平台及国家教育行政学院高校辅导员网络学院平台以线上方式集中收看授课报告(基本安排见附件),并以学院为单位同步组织开展线上或线下分组研讨。辅导员要围绕如何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辅导员核心素养与能力提升等主题,开展分组研讨,每组选配1名召集人,由召集人主持每次分组讨论。

三、工作要求

(一)做好集中培训学习要求。收看开班报告后,各学院要及时组织辅导员结合开班报告,学习领会重要要求,带着问题学、联系实际学、深入系统学、专心致志学,确保集中培训取得实效。培训期间,学校将全程监督学院参学研讨过程。

(二)做好集中培训总结工作。请全体专兼职辅导员在7月28日17:00之前提交1000字以上的个人培训心得体会,以学院为单位打包发送至邮箱2019010@cqust.edu.cn。

(三)强化集中培训纪律要求。培训期间,学员不得携带手机及其他影音设备进入课堂,不得对培训内容进行录音、拍照、摄像,不得通过互联网、手机、微信等发布有关信息,不公开讨论。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郭静,65022162。

附件:培训日程安排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23年7月8日

附件

培训日程安排

一、2023年7月10日开班仪式

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怀进鹏出席并作开班报告

二、2023年7月17日—21日集中培训

(一)模块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2.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和提高干部政治能力的重要论述

3.坚持“两个结合”不断开辟马克思主义发展新境界

(二)模块二——把政治能力提升融入高校日常思政工作

1.高校辅导员提升政治能力的内涵与方法

2.新时代大学生的思想行为特点分析与有效引领

(三)模块三——做好高校辅导员工作

1.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基本理论与实践要求

2.辅导员核心素养与能力培养的重点任务

3.做好互联网时代的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与意识形态工作

(四)模块四——专题研讨

1.如何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

2.高校辅导员核心素养与能力提升

2023年7月21日

结业仪式教育部负责同志出席并作总结讲话

(注:具体课程安排及时间以实际为准)